2014年自考國際法考試大綱國際法上的領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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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國際法中的領土。

目的和要求:通過本章的學習,可以了解國家領土、領土主權及其限制的概念和構成;掌握獲得國家領土的途徑、領土爭端的原因及其解決辦法;了解邊境和邊境制度,南極和北極的法律地位和法律制度。

第一節(jié)國家領土和領土主權。

國家是指地球上屬于國家主權的特定部分。該國包括四個部分:國土、領海、國土下的底土和領海,以及國土和國土的水野卡米空。

領土主權是指一國對其領土內的人和物行使的最高專屬權力。主要包括三個方面:領土管轄權、領土所有權和領土完整不可侵犯。

根據(jù)一般國際法的原則和規(guī)則,國家在行使領土主權時通常受到兩種限制:一種是一般限制,即限制所有國家或大多數(shù)國家的領土主權;另一種是特殊限制,即根據(jù)國際條約對特定國家領土主權的限制,如共管、租賃、勢力范圍和國際土地服務等。

第二節(jié)領土的取得和領土爭端的解決。

傳統(tǒng)上,國際法上有五種取得領土的方式:(1)先占權。也稱占領,是指一個國家有意識地占有無主土地并取得對其主權的行為。(2)限制。它是指一個國家最初不正當、非法地占領了某一領土,并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不受干涉地占領了該領土,從而產生了一種認為事物的現(xiàn)狀符合國際秩序的信念,然后該國獲得了該土地的主權。(3)附著。這是指由于自然因素或人為原因形成新的土地,從而增加國家領土。(4)割讓。也就是說,一個國家根據(jù)條約將其部分領土轉讓給另一個國家。(5)征服。它是指一個國家以武力吞并另一個國家的全部或部分領土,從而獲得該領土的主權。

現(xiàn)代國際法產生了一些新的領土變更方式,主要包括:(1)民族自決。這意味著,在外國殖民統(tǒng)治、外國占領和外國奴役下的所有國家都有權決定自己的命運和政治地位,建立獨立的主權國家,獨立處理自己的內部和外部事務。民族自決可以通過和平手段或武裝斗爭來實現(xiàn)。民族自決是現(xiàn)代國際關系中獲取或改變領土最常見的方式。(2)公民投票。它也被稱為公民投票,這意味著當?shù)鼐用裢ㄟ^投票決定領土的所有權。

導致國家間領土爭端的原因有很多,但解決領土爭端應堅持的基本原則之一是用和平手段,而不是訴諸武力。在實踐中,解決領土爭端的方式主要有兩種:(1)通過雙方談判簽訂邊界條約;(2)提交仲裁或國際司法程序。

第三節(jié)邊境和邊境制度。

邊界,也稱為國界或國界,是劃分一個國家領土的邊界。國境線可分為陸地邊界、水域邊界、海洋邊界、空中間邊界和地下邊界等。

劃分國家間邊界線的方法主要有三種:自然劃界、幾何劃界和天文劃界。

是國家邊界線兩側的一定區(qū)域。邊境制度的主要內容是:邊境標志的維護、當?shù)鼐用竦慕涣?、邊境河流和土地的利用、邊境糾紛的處理。

中國與周邊國家的領土和邊界問題。陸地上與中國接壤的鄰國有15個,海上與中國相鄰或相對的國家有8個。截至目前,中國已與12個鄰國簽署邊境條約,完全或基本解決了與這些國家的陸地邊界問題。此外,中國還與日本、朝鮮、韓國建立了海洋法磋商機制。然而,要徹底解決中國的邊境和海洋爭端,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第四節(jié):南北兩極地區(qū)及其法律地位。

1959年在華盛頓簽署的《南極條約》(1961年生效)有以下主要內容:(1)南極洲只能用于和平目的;(2)各國在南極享有科學考察的自由;(3)凍結對南極洲的領土要求;(4)締約國有權任命觀察員在任何時候進入南極洲的任何地區(qū)進行視察;(5)建立締約國協(xié)商會議制度。

到目前為止,關于北極的法律地位還沒有國際協(xié)議。1990年簽署的《八國條約》主要規(guī)定了北極地區(qū)所有國家的科研行為準則和環(huán)境保護責任,但沒有明確各國的領土和資源分布。1990年,北極國家成立了國際北極科學委員會。2004年,中國第一個北極科學研究站——“黃河站”建成并投入使用。

評估目標和具體要求。

記憶:(1)國土的概念和構成;(2)獲取國家領土的傳統(tǒng)方式。

理解:(1)領土主權的含義及其局限性;(2)現(xiàn)代國家領土變更的新方式。

應用:如何妥善解決中國與周邊國家的領土和邊界問題。

2014年自考國際法考試大綱國際法上的領土(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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