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自考民法學考試大綱章繼承權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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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編 繼承權

第二十四 章繼承權概述

  學習目的與要求

  通過本章的學習,了解繼承的概念和特點、繼承的分類、繼承權的概念和特點、繼承權回復請求權的概念;掌握繼承權喪失的事由和效力、繼承權行使和放棄的方式和效力、繼承權回復請求權的行使要求。

  課程內(nèi)容

  第一節(jié) 繼承的概念和分類

  一、繼承的概念和特點

  繼承是指在自然人死亡時,其法律規(guī)定范圍內(nèi)的近親屬,按照死者生前所立的有效遺囑或者法律的規(guī)定,依法取得死者所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chǎn)的法律制度。

  繼承的特點。

  二、繼承的分類

  繼承主要有以下分類:(1)法定繼承與遺囑繼承;(2)共同繼承與單獨繼承;(3)本位繼承與代位繼承。

  第二節(jié) 繼承權的概念和特點

  一、繼承權的概念

  繼承權是指自然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guī)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有效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chǎn)的權利。

  繼承權有客觀意義上的繼承權和主觀意義上的繼承權之分。

  二、繼承權的特點

  客觀意義上的繼承權的特點。

  主觀意義上的繼承權的特點。

  第三節(jié) 繼承權的喪失

  一、繼承權喪失的概念和性質

  繼承權的喪失是指依照法律的規(guī)定在發(fā)生法定事由時取消繼承人繼承被繼承人遺產(chǎn)的資格。

  繼承權喪失的性質。

  二、繼承權喪失的法定事由

  繼承權喪失的法定事由是指得依法取消繼承人繼承權的原因或者理由。

  三、繼承權喪失的效力

  繼承權喪失的效力是指繼承權喪失的法律后果。

  第四節(jié) 繼承權的行使和放棄

  一、繼承權的行使

  繼承權的行使,是指繼承人實現(xiàn)自己的繼承權。

  二、繼承權的放棄

 ?。ㄒ唬├^承權放棄的概念

  繼承權的放棄是指繼承人于繼承開始后所作出的放棄其繼承被繼承人遺產(chǎn)的權利的意思表示。

 ?。ǘ├^承權放棄的方式

  繼承人放棄繼承權須采取明示的方式,可以是El頭方式,也可以是書面方式。

 ?。ㄈ├^承權放棄的效力

  繼承人放棄繼承權的效力,溯及自繼承開始之時。

  第五節(jié) 繼承權的保護

  一、繼承權回復請求權的概念

  繼承權回復請求權是指在繼承人的繼承權受到侵害時,繼承人得請求人民法院通過訴訟程序予以保護,以恢復其繼承權的權利。

  二、繼承權回復請求權的行使

  繼承權回復請求權可以由繼承人自己親自行使,也可以由代理人代理行使。

  三、繼承權回復請求權的訴訟時效

  繼承權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限為2年,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但是,自繼承開始之日起超過20年的,不得再提起訴訟。

  考核知識點與考核要求

 ?。ㄒ唬┳R記

  (1)繼承的概念和特點;(2)繼承的主要分類;(3)繼承權的概念和特點;(4)繼承權喪失的概念;(5)繼承權放棄的概念;(6)繼承權回復請求權的概念。

 ?。ǘ╊I會

 ?。?)繼承權喪失的性質;(2)繼承權喪失的效力;(3)繼承權放棄的效力。

 ?。ㄈ?/p>

 ?。?)舉例說明繼承權喪失的事由;(2)說明繼承權的行使;(3)以實例分析繼承權回復請求權的行使和訴訟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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