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區(qū))招考辦,主考學校(助學單位):
根據(jù)《關于成立紀念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制度實施30周年活動領導小組的通知》(贛考院[2013]18號)的精神,經研究,在全省開展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制度實施30周年先進集體、先進個人和優(yōu)秀自考生的評選活動(先進集體、先進工作者和優(yōu)秀自考生的評選條件等詳見附件)。請各有關單位認真做好評選活動的宣傳、推薦和材料上報工作,堅持實事求是,突出亮點。
各設區(qū)市招考辦(教育考試院)負責轄區(qū)內先進集體、先進工作者和優(yōu)秀自考生的推薦、初評和匯總工作,并于2014年3月28日前將申報評選材料(紙質和電子稿)上交省教育考試院自考處。
聯(lián)系人:王廣壽。
聯(lián)系電話:0791-86765183。
通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紅角洲贛江南大道2888號教育發(fā)展大廈9樓908室。
郵編:330038。
附件:
1、江西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制度實施30周年先進集體、先進工作者和優(yōu)秀自考生評選條件
2、江西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制度實施30周年先進集體、先進工作者和優(yōu)秀自考生名額分配表
3、江西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制度實施30周年先進集體評選登記表
4、江西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制度實施30周年先進工作者評選登記表
5、江西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制度實施30周年優(yōu)秀自考生評選登記表
6、江西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制度實施30周年先進集體、先進工作者和優(yōu)秀自考生初評結果匯總表
部分內容來源于網(wǎng)絡轉載、學生投稿,如有侵權或對本站有任何意見、建議或者投訴,請聯(lián)系郵箱(1296178999@qq.com)反饋。 未經本站授權,不得轉載、摘編、復制或者建立鏡像, 如有違反,本站將追究法律責任!
本文標簽: 江西自考評選活動先進集體 上一篇:2014年4月湖州自考教材購買的通知 下一篇:2014年1月銅陵自考新生補攝像時間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