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教通[2013]84號 關于做好2013年高等學校普通??飘厴I(yè)生 |
各有關高等學校: 根據(jù)《關于做好2013年高等學校普通??飘厴I(yè)生“專升本”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2〕559號)要求,現(xiàn)將2013年普通??飘厴I(yè)生“專升本”工作有關事項補充通知如下: 一、報名 為完善工作規(guī)程,增強工作透明度,確保我省普通高等教育“專升本”工作公開、公平、透明進行,我廳建立了“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專升本信息管理平臺”(網(wǎng)址為http://zsb.hnadl.cn/t)。 請各有關學校登錄該平臺,在3月10日前完成與本科學校合作的專業(yè)對應申請(這是學生網(wǎng)上報名的前提), 省教育廳于3月13日前將各專業(yè)對應合作情況審核結果反饋到相關學校。 從2013年開始,學生采用網(wǎng)上報名的方式申請“專升本”。請通知符合條件的學生于2013年3月15-25日之間登錄“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專升本信息管理平臺”(網(wǎng)址:http://zsb.hnadl.cn)報名。學生報名后,推薦名單由各學校4月1日前確認,4月10日前完成公示(要求在校內(nèi)顯著位置張榜公布7天并同時在校園網(wǎng)和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專升本信息管理平臺進行公示)。各本科學校于4月15日前將審核確認參加2013年“專升本”選拔考試的學生名單通過“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專升本信息管理平臺”(網(wǎng)址:http://zsb.hnadl.cn/t)上報我廳高教處審查。審查時須提交以下材料:2013年“專升本”學生推薦名單(湘教通〔2012〕559號之附件2);2013年“專升本”推薦情況匯總表(湘教通〔2012〕559號之附件3);我廳于4月25日前將審查通過的名單反饋各本科學校,由各專升本嚴格按通過的名單組織考試。 二、選拔確認 各本科院校根據(jù)選拔考試成績,按專業(yè)、按參加考試學校、按比例、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擇優(yōu)確定擬選拔名單;擬選拔名單須經(jīng)合作的雙方學校分別張榜公布7天(同時在校園網(wǎng)和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專升本信息管理平臺進行公示),無異議后,予以正式確定。接收“專升本”學生的各本科院校于2013年 三、其他事項 1.有關“專升本”的其他事項按照《關于做好2013年高等學校普通??飘厴I(yè)生“專升本”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2〕559號)執(zhí)行。 2.因是首次啟用“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專升本信息管理平臺”,為加強交流與溝通,請各學校具體負責操作該平臺的老師加入QQ群(群號為290579328),在平臺操作中如遇到技術問題,請聯(lián)絡: 蔣老師Email:nullspace@qq.comQQ:25621168 手機:13707438644; 何老師Email:hysuser@163.comQQ:122685339 手機:13787909041 湖南省教育廳 2013年3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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