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院校:
現將《2018年專升本支行專業(yè)選擇指標及專業(yè)比較表》印發(fā)給你們。同時提出以下要求,請一并遵照執(zhí)行。
一、各專升本應通過學校校園網主頁和主宣傳欄向學生公布市教委確認的分支專業(yè)選擇指標清單和本專業(yè)對比情況。
二、評選學校應嚴格按照市教委公布的專業(yè)及其類別、性質、等級、評選指標和市教委及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制作招生簡章,并及時公布和協助推薦學校引導學生填報志愿,根據學校已公布的實施方案組織相應的評估(考試)。
三、推薦學校應在市教育局公布全市統(tǒng)考科目最低控制分和市教育考試院公布考生成績后,一周內完成指導學生填報志愿工作,并及時與學生靠前志愿和第二志愿選擇學校溝通,按本通知要求與選擇學校分別提交相關材料。指導學生填報志愿時,所有推薦的學校一定要注意選擇學校和專業(yè)的局限性,以及是否要額外考。參加選拔的學生只能在規(guī)定的選拔學校和專業(yè)范圍內填報志愿。否則,他們填寫的志愿者無效。
四、推薦學校應向入選學校提供以下資料:
(一)全市總分及單項科目;
(2)統(tǒng)考總分和單項科目成績是否達到相應的全市最低控制分(以學生統(tǒng)考時的科目為準);
(3)在校期間主要課程的成績和表現;
(四)選校所需的其他資料。
選擇學校應收集和審查上述信息。
五、只有達到本市相應最低控制分數的考生,才能參加學校的附加考試或綜合素質考核(考試)。所有參加選拔的學生必須根據所選學校的要求參加相應的考核(考試)。選拔學校應在全市統(tǒng)一考試科目最低控制分數公布后,原則上在兩周內完成考試、考(試)試和分散預錄工作。第二志愿選擇和調整的學校和專業(yè),參照靠前志愿學校和專業(yè)的考試(考核)結果。確需單獨組織考試(考核)的,必須在報送市教委的實施方案和本專業(yè)對照表中明確說明。如果不明確,今年不組織補考或考(考)。我委將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分散預錄的學校后,及時安排集中預錄工作,確保這項工作的順利進行和及時完成。
六、評選學校和相應推薦學校在分散和集中預錄結束后,確定預錄學生名單,必須在學校校園網主頁和主要宣傳欄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
附件:2018分專業(yè)選拔計劃及對照表.zip附件:2018年專業(yè)選擇計劃及對照表。壓縮
重慶市教育委員會
2018年4月17日
來源:重慶市教育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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